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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市档案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3-02-25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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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全市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国家、省档案工作专项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进一步强化档案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档案服务能力,推进“十二五”档案事业发展目标全面落实,为实现我市“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
  1、组织全市档案工作者原原本本学习十八大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实际,研究推进我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思路和举措,切实抓好落实。
  2、将档案为民、档案惠民作为今年档案工作的重点来抓,总结民生档案工作经验,深入研究,拓展思路,从资源建设、开放利用、服务领域、手段和方式等方面,进一步健全民生档案工作机制。
  3、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9号令,结合《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加大对教育、社保、医疗等专业档案特别是涉民档案接收力度,着力调整馆藏档案资源结构。市馆要加快开展第二批档案进馆验收工作,市纪委等45家单位按要求达到验收标准。
  4、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10号令和《<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实施评价办法》、《关于加强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争取三年内完成本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审定,开展企业档案工作目标认定和评价,推动全市企业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5、进一步做好机关档案工作,贯彻实施《宁波市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会同主管机关,加强对所属机构档案业务的指导,把所属二、三级机构档案资源纳入监管范围,把具有国家价值、民生价值、社会价值的档案纳入档案馆收集范围。
  6、继续推进以“宁波记忆”为总品牌的档案文化建设,开展“记忆”类产品的编辑出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方言、家谱族谱、典型家庭、老照片、口述、名居(建筑)等档案建档和征集工作。
  7、贯彻《宁波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征集建立著名人物全宗,实施宁波早期涉外档案抢救计划,建设宁波档案图库。继续配合省局做好“浙江名人”建档、《浙江通志·档案卷》资料收集等工作。
  8、继续依法开展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组织重点抽查,迎接国家局档案鉴定划控专项工作检查。
  9、完善档案法规体系,完成《宁波市开发区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编制工作,出台《宁波市档案馆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接收暂行办法》、《市直单位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10、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国土等涉民部门档案工作、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档案执法检查。配合省档案局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和“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考核机制,继续开展对市级机关档案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县(市)区档案工作考核。
  11、规范行政监管和审批。编制档案行政监管文书并试用,继续深化档案管理权限下放工作。继续推进档案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做好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服务工作。加强网上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管理。
  12、继续深化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积极开展省级规范化登记备份中心建设,全市争取建成3~4个。继续指导推进机关重要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登记备份工作,力争提前一年完成五年计划。继续深化民生领域电子业务数据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工作。
  13、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出台全市档案信息化工作规划。各地要结合实际,巩固成果,稳步推进。市馆要做好数字档案馆二期项目准备工作,开展异构平台档案数据接收,全面完成馆藏档案三期数字化工作任务。继续推进省级规范化和示范数字档案室创建验收,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
  14、认真执行《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和标准,进一步做好电子档案的收集工作。规范电子目录中心的运作,搞好定期目录同步,健全专题数据库,为全市“异地查档、跨馆服务”搭好平台。配合国家局做好全国开放档案和政府公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确保每年上传2万件以上开放档案全文。
  15、强化档案信息安全工作。积极推进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和测评整改及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市馆开展数字档案馆一期项目安全等级(2级)保护认定。开展备份数据和系统涉及民生的业务信息档案安全检查,加强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市局将出台《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工作办法》,实施市直单位数字化工作登记制度。继续做好馆藏档案数字化成果异地备份工作,完善“两地两中心”重要档案数据异地备份机制。继续开展重点领域档案的灾备演练。
  16、加快档案馆新馆建设,已列入计划和立项的地区,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尽快推进新馆立项和开工建设,市馆要加快推进大楼改造项目。积极开展档案馆综合测评和数字档案馆评估,提高档案馆建设水平。
  17、继续加强现行文件与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建设,做好现行文件和政府公开信息接收工作,进一步改进档案利用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工作,尽可能简化手续,提高质量。推出送档上门、开辟特殊群体绿色查档通道、优化网络查档平台等方式,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
  18、积极开展省级档案文化示范基地创建。做好国家级和省级档案馆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创建工作。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市局要做好纪念抗美援朝胜利60周年等档案展览。
  19、组织开展“6·9国际档案日”系列纪念活动,积极开展档案宣传,充分利用杂志、网站等各类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有效的宣传活动。
  20、加强民生领域档案管理和指导。做好教学、就业、社保、住房、健康、医疗、安全生产档案等重要民生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推进社保、财税、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档案目标管理认定工作,完成全市社保系统业务达标任务和就业系统达标升级任务。
  21、推进档案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结合全面推行社区工作台账电子化,加强社区档案管理标准化建设,深化规范化、示范社区档案室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审计机关等档案管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体系建设,做好第一次水利普查档案验收工作。
  22、继续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活动档案的监督管理。做好对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知识产权、节能减排等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指导与检查验收工作,重点开展对环保、水利、海洋、测绘、技改等项目档案工作的指导。
  23、认真总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经验和问题,进一步推动省级示范行政村、乡镇(街道)和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化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严格规范标准,做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示范乡镇(街道)的评选认定工作。
  2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决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继续推进“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机关民主评议工作,落实意见整改,争创文明机关。
  25、强化队伍建设,继续做好档案岗位培训、职称考试辅导、档案继续教育等培训工作,完成各类公务员素质教育培训任务,继续开展机关干部专题业务学习活动。
  26、加强机关党建、群团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做好工会、妇委会工作。完善学会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学术交流,扩大学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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