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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2005年度档案工作计划要点

发布时间: 2007-11-22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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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全市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六大联动”战略和全市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档案服务利用社会化、档案工作管理法制化、档案资源结构多元化和档案基础工作信息化,促进档案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一、坚持服务立档,着力推进档案服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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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贯彻落实《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将现行文件查阅中心纳入当地党委、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体系。加大政务信息收集力度,完善“中心”服务功能,全面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网上查阅服务。
    2
、积极开展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年内综合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成率达到50%。扩大档案馆公共服务功能,以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等为契机,组织举办各类档案展览、陈列活动,促进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
    3
、进一步加强机关档案工作。开展好档案年检、规范化综合档案室创建和档案目标管理认定活动,巩固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整体水平。创新机关档案管理机制,试点开展机关文件档案管理中心建立工作。
    4
、做好社会保障、婚姻、房产、户籍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档案工作,重点贯彻落实好省有关加强社会保障档案工作的部署。加强信访、政法系统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平安宁波”建设,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
    5
、继续抓好国有企业档案工作,为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营运体制服务。深化“百家示范”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配合我市实施“十百千万”企业梯队工程,加强大企业、大集团档案工作。
    6
、加强城乡一体化改革、农村社区化改造、完善土地承包与农用地使用权流转、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等农业和农村重点领域档案管理与利用,做好“百千工程”和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与转岗就业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档案工作督查网络。
    7
、抓好社区档案工作,提高社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全市社区建档的全覆盖。积极引导开展好档案进家庭活动,普及家庭档案知识。
   
二、坚持依法治档,不断加强档案法制建设。
    8
、进一步加强以档案法制为重点的档案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拓展档案宣传方式,提高档案宣传实效。组织开展好第八个全市档案宣传周活动。
    9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对档案工作的需要,结合档案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认真研究修订和完善我市档案法规体系。做好《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修改工作,抓紧制订《宁波市重点工程(重大技改)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10
、依法明确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维护执法的权威性。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档案行政管理体制。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已批准7项档案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事项程序。继续加大档案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档案执法检查。配合开展好省《关于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贯彻情况和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11
、依法加强对重要档案的监管。严格执行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技改项目档案验收制度。继续抓好国企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等重要档案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和《宁波市重点档案登记办法》,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的指导和监督,将档案部门参与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三、坚持特色建档,进一步完善档案馆资源与设施条件。
    12
、抓住推进宁波“文化大市”建设的机遇,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和《浙江省综合档案馆建筑等级评定办法》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档案馆建设成为体现社会性、文化性、开放性、现代性和地方特色的标志性建筑。北仑、余姚等地要加快启动新馆建设。
    13
、从能充分发挥新型档案馆各项功能要求出发,加强各级综合档案馆规范化建设和现代化改造,使我市档案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能力得到整体性提高。
    14
、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进馆单位名册。依法开展档案接收进馆工作,认真制定、稳妥落实档案接收任务。市档案馆要抓紧做好转制企业档案专库建设工作。
    15
、开展“城市记忆”工程,加大东部新城区建设和重点区域建设有关资料收集工作。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征集活动,将散存社会的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历史面貌等有价值的档案资料征集到档案馆中,逐步建立形成总量适当、结构合理、特色明显的档案馆藏体系。
    16
、开展好重点全宗、重点档案登记上报和抢救工作,积极做好国家、省两级“档案文献遗产”申报工作。宁波市档案馆建立“特藏室”,对重点档案实施特殊保管和利用。加强档案安全保管工作,建立健全档案馆应急反应预案等安全制度和措施。
    17
、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印发〈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的通知》要求,做好宁波市档案馆省一级馆复评工作。指导县(市)、区档案馆开展档案目标管理认定活动,争取实现市下属各区和县级市档案馆达到省二级以上档案馆标准。
四、坚持科技兴档,继续加快档案信息化进程。
    18
、积极争取档案信息化建设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级政府电子政务工程,实现档案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建设整体设计、同步实施。
    19
、贯彻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和《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妥善做好电子文件的保真、保密和保存工作。进馆单位按照市“两办”《关于开展档案机读目录接收进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档案机读目录接收进馆工作。
    20
、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文书立卷改革,推进《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实施,按照归档双轨制和确保信息数据准确、规范、安全的原则,实现文档一体化管理,提高基层档案工作的效率。列入各级档案馆进馆名册的单位,基本实现档案工作的计算机管理。
    21
、加强档案网络建设。各级综合档案馆要全面联通党委、政府网,并建立互联网网页,局域网建成率达到90%以上。有条件的档案馆,要逐步实现档案信息的远程在线查询。
    22
、继续加强档案数据库建设,今年全市新增数据条目争取达到200万条以上。加快启动全文数据库建设,有条件的逐步开展全文检索。
    23
、推进实施数字档案馆建设工程,争取经过三年努力,把宁波市档案馆建成全省示范型数字档案馆,江东、象山档案馆要建成全市示范型数字档案馆。
五、坚持持续发展,科学编制全市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
    24
、加强编制档案事业“十一五”计划工作的领导,保障必要的人员、时间和经费,确保“十一五”计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科学分析存在问题,深入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档案工作“十一五”期间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科学制定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计划。
    25
、做好“十一五”计划纳入工作。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将档案事业发展有关内容列入本地区、本部门社会经济发展“十一五”计划,保证档案事业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同步发展。
   
六、坚持人才强档,有效提高全市档案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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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主线,全面提高档案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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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加强档案部门人力资源建设,配齐配强档案部门领导班子,加强档案人员配备,有重点地培养一批档案业务骨干,特别是加强档案部门青年人才建设,有效改善档案队伍结构,增强档案干部队伍活力,全面提高档案队伍整体素质。
    28
、继续抓好档案教育培训工作。健全档案干部继续教育体系,制定出台我市档案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和利用社会档案教育资源,有计划、有重点、分类别、多层次地组织开展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和档案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等活动。做好档案系列初级职称考试与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29
、在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全面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在档案系统倡导和树立全员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
    30
、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文明机关创建和巾帼建功示范岗创建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档案部门的作风建设,提高部门服务水平和文明程度,树立档案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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