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市直机关、群众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和驻甬单位,县(市)区档案局(馆)的档案业务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业务监督指导;负责全市档案业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市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重点工程项目、技改项目、重大活动等档案的指导、验收;
负责进馆档案标准的制定与进馆档案的业务指导,配合档案管理处按照档案进馆标准进行验收;履行局行政审批职能;协调城建档案馆业务工作。负责人:毛凌翔。联系电话:(0574)87186956、87186989,电子邮箱:ywc@nbda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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