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档案动态>>本地动态
[鄞州区]鄞州区档案局党组组织学习《浙江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7-07-25    访问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无障碍浏览
 
  近日,省委印发《浙江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执行。7月24日,鄞州区档案局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实施办法》。
  会上,全体党组成员对总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问责保障等六章三十条内容进行了逐条研读,进一步明确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实践和操作问题。随后,学习了近日中纪委曝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六个案例,从湖北省档案局副局长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反面典型中,总结经验教训,压紧压实责任。
  会议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摒弃档案部门是“清水衙门”、不会犯错误被问责的片面想法,局党组要坚持见思想更见行动,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实施办法》,认真排查存在的风险点,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实在行动中。 (鄞州区档案局 李荔)

上一篇: 鄞州区档案局迅速宣贯全市“迎接十九大、全力保平安”动员部署会精神
下一篇: [奉化区]奉化区历史档案征集成果展顺利推进
 
 附件列表:
Copyright © 2000-2017 nbda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6及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
宁波档案局主办 宁波档案局技术处承办
浙ICP备050668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