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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档案局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 2017-03-07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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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6〕164号)要求,2016年12月,宁波市档案局制定了《宁波市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推进档案行政执法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开展。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要求,坚持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以安全管理为导向,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档案行政执法,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执法效能最大化,促进档案法遵从和维护合法权益。
    ——依法实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权力运行,完善责任清单,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档案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依法进行。
    ——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档案行政相对人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相对人负担,优化从业环境,保证档案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公开档案行政执法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协同推进。充分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档案系统统一平台相关信息数据,加快建成档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和档案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协调推进智能监管和分类监管。 
    检查对象。随机检查的对象范围为市直单位、区县(市)档案局(馆)、市级管理权限范围内重点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其它法定监管对象。 
    检查内容。《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为依据,针对不同的被抽检主体对检查内容从类别、依据、具体检查项目上进行了细化规定,使检查内容以 “清单式” 方式呈现:
市直单位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包括档案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档案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情况、文件材料(含电子文件)收集归档情况、档案安全防范措施及保管情况、档案管理是否存在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
区县(市)档案局(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包括区县(市)档案局依法履行职责、区县(市)档案馆依法管理档案情况、是否存在档案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
市重点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包括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等情况。
    检查方式。“双随机”抽查过程中,宁波市档案局将根据每年档案行政监管工作重点,通过随机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对象抽取比例和频次根据每年档案行政监管工作需要确定;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全市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编号随机抽取。
    检查流程。抽取受检单位和执法检查人员---通知受检单位---检查受检单位---30天内书面反馈意见---年底制发执法检查通报。
执法检查要求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要求,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过程进行记录并逐步推广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过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
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束后的30天内,宁波市档案局将以书面形式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对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责令其及时改正,并依法进行惩处。对不依法完成文件材料归档、档案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的单位,将进行档案执法复查。属于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处理。
    具体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宁波市档案局主要领导对档案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落实,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抽查工作任务和目标,相应调整充实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各被检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针对检查方式的变化,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应对。
    ——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强化对档案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宁波市档案局将督促和指导区县(市)档案局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区县(市)档案局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具体细化辖区内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成绩较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认真做好自查。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自查发现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要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予以解决。被抽查到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撰写自查报告,反映工作情况实事求是、数字准确,整改措施切实可行。

    (宁波市档案局法规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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