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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档案馆印发《档案开放鉴定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6-10-08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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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宁波市档案馆工作实际,经前期调研、论证,新的《宁波市档案馆档案开放鉴定暂行办法》于9月30日印发。《办法》共分六章十八条,重点阐述了档案鉴定机构及其职责,档案开放鉴定的程序和方法,档案解密,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等相关内容。《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作者:档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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